2016年2月23日,台湾地区“经济部国际贸易局”表示根据贸易法第 20 条和原产地证明书及加工证明书管理办法第 16、21 条,修订原产地证明书及加工证明书共12 种格式,并为提升台湾地区原产地证明书及加工证明书的签发时效及正确性,自2016年3月7日起由系统自行打印签发日期。